海口月子中心哪家好:妊娠妈妈用药的基本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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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4-24 11:12作者:妈宝荟月子中心
文章附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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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:

(1)没有一种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是绝对安全的,孕期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,特别是孕期的前3个月,可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此期以后。

(2)必需使用药物治疗时,应选用对母体、胎儿无损害,而对孕妇所患疾病有效的药物,尽量选用已经过临床验证的A、B类药物。孕期前3个月不应使用C、D类药物。

(3)能用一种药物治疗就应避免联合用药,能有效果肯定的老药物就避免使用对母体、胎儿影响不明的新药物。

(4)一般情况下,整个孕期都不应使用D类药物。如病重或抢救等特殊情况下,使用C、D类药物,也应在权衡利弊后,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使用。

(5)在必须使用C、D类药物时,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,以减少药物副作用,如万古霉素、磺胺类、氟胞嘧啶(C类)、氨基糖苷类(D类)。

(6)整个妊娠期中使用各种疫苗应谨慎,大部分活病毒疫苗对孕妇是禁用的。